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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六回、坚若磐石(四): (第2/2页)
灭口,因为他是之前劫船事件中,唯一生还的目击者,唯有他Si,才能让自己与那件事,关系完全断绝。 杀念既起,立刻发起一轮猛攻,一个箭步向前,一套小连环“猛虎过林”十三式,打得鲁伊斯根本无法招架。 这时,鲁伊斯又想起了他的枪,他虽明白在此开枪,必然招来葡萄牙士兵,对自己并不利,但眼下的情况即使不用枪,自己也只能被这锦衣卫活活打Si,情况并好不到哪去,於是回头再去找枪,一眼看见自己那短枪,就在身後七八步外,於是立刻朝那方向奔去。 一官当然看出他的意图,去阻止鲁伊斯怕是已来不及,所以他也左右张望,在自己左侧两三步外,发现原本另一红毛所持的长枪,就躺在那里。 一官两个滑步横移过去,拾起长枪,单膝跪地向鲁伊斯方向瞄准,立刻扣下板机。这是一官第一次用红毛枪,他不敢指望自己能打中,但只要枪响,必招来葡萄牙士兵,鲁伊斯心一慌,自己还有机会除掉他。 一声枪响,子弹从耳边飞过,只是这是一官的耳朵,炙热的弹丸在一官脸颊上,留下了一道血痕。 原来长枪的子弹,根本就不在膛上,一官也不知该如何上膛,扣了几次扳机,却都无法将子弹击发。 相反的,鲁伊斯手中有枪,一把他惯用的枪,虽然b一官晚了两步,但还是抢在第一时间,开了一枪。 显然,上帝并没站在鲁伊斯这边,枪响了,子弹却与一官擦身而过,而一官不会开枪,却也达到了开枪的目的,於是立刻箭步向前奔来。 鲁伊斯见自己,未能一击中的,对手又冲了上来,果然心慌意乱,赶忙想再为火枪装填上另一发子弹。 但此一瞬间,一官却突然停了下来。 原来,葡萄牙士兵来得b预期要快上许多,也许他们刚好巡逻到附近。 一官听闻众多凌乱急促脚步声,心念一闪盘算着,自己冲上去与鲁伊斯厮拚,眼看是没有立即击杀他的可能,若被葡萄牙红毛撞见,反而免不了又是一番拚搏,之前被鲁伊斯殴击的伤还隐隐作痛,这样还不如就将鲁伊斯,留给这些葡萄牙红毛,自己找个地方作壁上观。 一念至此,立刻停下脚步,抬头打量两侧高墙,选定目标後,转身向右後跑去。急奔时,还不忘回头看了鲁伊斯一眼,他正低头,手忙脚乱装填着子弹。 听声音,葡萄牙兵士该已到达,一官立刻运起内功,一提气跃上眼前高墙,纵身上了屋顶。 在屋顶上,一官小心寻了个稳当隐密之所,伏下身来,冷眼俯视着墙下一切的发生。 一队葡萄牙士兵,从转角冲出,正撞见刚把子弹装好的鲁伊斯,他没有选择,只能将那颗原本要杀一官的子弹,朝那些葡萄牙士兵S去。 但这是他做的最後一件事,一个愚蠢却又无可奈何的决定,因为在那一声枪响之後,便是连续一连串的枪响,而枪响同时,鲁伊斯的身上,便多出了六七个血窟窿,在x前、腹上、腿上、臂上,还有一颗正中面门。 一官知道鲁伊斯必Si无疑,虽非丧於自己之手,但结果并无不同。 葡萄牙士兵查看了一下现场,发现还有另一昏厥的尼德兰人,猜想是两人发生争执,引发枪战,而另一尼德兰人似乎还没Si绝,几个葡萄牙人商量一番後,其中一人走过去,朝那人脑袋上补了一枪。 之後遣两兵士,将这两具屍T,拖去旁边的海泥滩处理掉,其他士兵列队,再继续往他处巡逻。 一官翻身,躺在屋顶上喘着气,他需要休息一下,当危险过去之後,他才赫然感觉到,全身的疼痛竟是如此难当。 不知过了多久,一切早已回归平静,一官的状况也才稍稍舒缓,这时他悄悄下了屋顶,他头也不回,就佯装着没发生过任何事,独自慢步走回修船厂,当进小房间时,看见何斌显然已在那里等候多时。 何斌见一官一身狼狈,处处瘀伤,脸上还有道血痕,急忙问道:「怎麽了,发生了什麽事?我好像听见好几阵枪声。」 一官Si里逃生、历劫归来,元气尚未恢复,便只将大概经过,约略说与何斌知晓,并催促着何斌替自己上妆,他还惦记着之後,还有正事要办。 何斌检视着一官伤口,看着听着一官的遭遇就哭了起来,流着泪还继续说道:「这伤口必须先处理好,否则即使戴上人皮面具,底下还是会出现血印子,这样便要露出马脚,会被一眼看穿。」 一官忍着痛,却哈哈大笑起来,并问道:「你哭是因为难过,我成了大花脸,再也帅气不起来,还是什麽原故?」边说边戳着何斌脸上的泪,似乎在捉弄他。 一官显然明知故问,他当然知道,何斌这是喜极而泣的泪,听见为首的大仇人,被打成了麻蜂窝,几个哥哥的大仇得报,一种夙愿得偿的释然,让他忍不住哭成了泪人来。 何斌也知道,一官这是明知故问,知道他总喜欢这样没正没经开着玩笑,尤其是当他在忍受巨大痛苦的时候,更习惯用这种蛮不在乎的态度,来掩饰伤痛。 因为了解,所以何斌没有放在心上,更何况当初他就下定决心,只要有人能帮他报此大仇,不管要他怎样都没有关系,就算让他去Si,他也心甘情愿坦然接受,何况他知道,一官一直把他当作朋友。 一官见何斌还哭丧着脸,知道他的玩笑,对何斌而言并不觉得有趣,於是也就收起嘻笑,正经把自己找到了舅父,并将其与问天盟的关系,说与何斌知道,最主要的是要说:「尼德兰红毛在香山澳算是玩完了,但他们在南洋的势力却依旧强大,还有许多乡亲在那里,继续被他们荼毒迫害,希望一起加入问天盟,继续去对抗那些,杀人不吐骨头的红毛怪物。」 何斌天生就是个小人物,过去他面对磨难时,总习惯於逆来顺受,从小在家乡时,也只祈求自己能够吃饱,便为最大满足。 之後,几个哥哥惨Si,他才心生报仇之念,但也就只希望能杀Si,那几个骗他们的红毛,便算大仇得雪。 不过,现在的他不一样了,当他遇到了一官,一个让他总必须仰望的男人,这个男人让他的心变大了,他现在懂得去关心别人,敢於去想像能够做更大的事,他心中再没有任何犹豫与怀疑,他一口就答应道:「好,只要能让尼德兰红毛难受,不管要我去哪,做什麽,都没有问题!」 何斌变了,一官又何尝没有,与其说让何斌改变的是一官,不如说是这个时代,在这样一个匮乏又动荡的年代里,是容不下小人物的,小人物注定被这个时代所淹没、所辗压、所吞噬,直到连残渣都不会剩下。为了生存,每个人都必须让自己壮大,大到足以让所有想吞噬掉自己的敌人,无法一口咬下。 这是这个时代,对每一个人的考验,无法通过的人,自然就被归类成小人物,就算你曾经如何意气风发、自命不凡,如何壮志凌云、气拔山河,一切皆是枉然,所有无法成为巨石者,皆终将归於尘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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